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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

我找到了真正富足的人生

我找到了真正富足的人生
  • 出生年份:1968年

  • 出生地:美國

  • 以前的我:公司主管;禱告求上帝讓自己賺大錢

我的背景

 我在紐約的羅切斯特(洛契斯特)長大,從小就是一個天主教徒。我8歲的時候,父母離婚了。所以,週一到週五,我會跟媽媽一起住在窮人區。到了週末,我會去爸爸家,當時他住在富人區。看到媽媽獨自撫養6個孩子那麽辛苦,我就想:我一定要做一個有錢人,這樣我就能幫助家人了。

 爸爸希望我過上好的生活,所以他安排我去一所知名的酒店管理學校讀書。我很高興,因為我覺得上帝回應了我的禱告,讓我有機會賺大錢,過上好生活。有5年的時間,我一邊在學校學習酒店管理、商業法和公司理財,一邊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酒店裏上班。

我的工作包括招待來賭場消費的高端客户

 22歲的時候,我就已經是賭場酒店的高級主管。我可以經常吃山珍海味、品嘗各種昂貴的美酒。我可以算是非常成功的有錢人。我生意上的朋友總是説:「有錢能使鬼推磨。」在他們看來,人要有錢,才會快樂。

 我的工作包括招待那些來這裏消費的高端客户。雖然他們很有錢,但他們看起來一點也不快樂。漸漸地,我也變得很不快樂。其實,我賺的錢越多就越焦慮,而且總是失眠。我開始想:這樣的生活有甚麽意思?我還要活下去嗎?我對自己的生活很失望。因此,我問上帝:「在哪裏才能找到真正的快樂呢?」

聖經怎樣改變了我

 差不多那個時候,我的兩個姐姐搬到了拉斯維加斯,她們當時已經是耶和華見證人。雖然我不想看她們給我的出版物,但是我願意跟她們聊聖經,只不過我會看自己的聖經。在我的聖經裏,耶穌説的話都是用紅字呈現的。因為耶穌説的我都相信,所以兩個姐姐就集中跟我討論這些内容。我一個人的時候也會看聖經。

 聖經裏的内容讓我開始思考很多問題。例如,耶穌説:「你們祈禱時,不要嘮嘮叨叨,如同外邦人一樣,因為他們以為只要多言,便可獲得垂允。」(瑪竇福音6:7,思高聖經學會譯釋)不過,一個神父曾經給我一張耶穌的畫像並對我説,只要我對着畫像背誦10遍《天主經》和《聖母經》,我需要多少錢,上帝都會給我。我就想,如果我禱告的時候,不斷地説同樣的話,不就是像經文説的嘮嘮叨叨了嗎?耶穌也説:「不要在地上稱人為你們的父,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,就是天上的父。」(瑪竇福音23:9,思高)既然這樣,為甚麽我們天主教徒要稱教士為神父呢?

 當我讀到雅各書的時候,我開始思考自己的生活是不是真的成功。雅各在第4章説:「你們不知道:與世俗友好,就是與天主為仇嗎?所以誰若願意作世俗的朋友,就成了天主的仇敵。」(雅各伯書4:4,思高)17節的内容對我的衝擊很大,經文説:「人若知道該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」而我的工作跟賭博有關,會助長人的貪慾,讓我良心不安。所以我給兩個姐姐打電話,説我決定辭掉賭場酒店的工作。

「當我讀到雅各書的時候,我開始思考自己的生活是不是真的成功」

 我想加深跟上帝的友誼,也想改善自己和家人之間的關係。不過,這麽做需要時間,於是我決定簡化生活。作出改變真的不容易。例如,一些酒店想雇用我,他們開出我原本薪水的2倍或3倍,這些條件真的很誘人!但禱告後我決定,我不想過原來的生活了。辭職後,我住進了媽媽的車庫,也開始一個小生意,專門給餐館的菜單封膜(護貝)。

 雖然聖經幫助我看出甚麽才最重要,讓我學會作明智的決定,但我還是不願去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。兩個姐姐就問我為甚麽。我回答説:「因為你們的神耶和華會把我們一家人分開。我只有在聖誕節和生日的時候才有空跟家人聚在一起,但你們卻不過這些節日。」聽到我説的這些話,一個姐姐哭了。她説:「我們任何時候都很想跟你在一起,但你竟然認為一年中只有節日才有必要跟家人團聚。」她的話像利劍一樣直戳我的心窩,我也哭了。

 耶和華見證人其實很愛自己的家人,我意識到自己錯了。後來,我決定去王國聚會所參加聚會。在那裏,我認識了凱文,他是一個非常有經驗的聖經老師,他開始跟我討論聖經。

 為了幫助更多人學習聖經,凱文和妻子一直過着簡單的生活。雖然他們的收入不多,還是能够去非洲和中美洲,協助建造那裏的分部。他們很快樂,也很恩愛。我就想: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。

 凱文給我看了一個影片,講述特派傳道員的生活有多麽喜樂。看完影片,我很受觸動,也想體驗他們的快樂。認真學習聖經6個月後,我在1995年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。我不再求上帝讓我發大財,而是求上帝讓我「既不貧窮也不富有」。(箴言30:8

我的福分

 現在的我真的很富足。這不是説我很有錢,而是我跟上帝有深厚的友誼,而且我真的很快樂。在洪都拉斯(宏都拉斯),我遇到了努麗婭,後來結了婚。我們一起在巴拿馬做特派傳道員,現在被派到了墨西哥。「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,不會有痛苦伴隨。」(箴言10:22)聖經的這句話千真萬確!